我校被认定为“南京市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
上半年,我校积极响应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的通知》精神,自觉依法落实国家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,将其纳入学校常规管理、学生培养和课程标准、教师技能训练与基本功考核,并渗透到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,使“说普通话、写规范字”成为师生日常生活的一部分,培养了师生注重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识。近日,根据市教育局宁教语(2008)6号文件精神,我校被批准认定为“南京市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