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区教育工委要求,我校开展区优秀党员推荐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1、 评选条件
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理想信念坚定,模范执行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,履行党员义务,积极承担党内工作,自觉遵守党规党纪,注重保持党员先进性;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师德高尚,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教育教学等业务能力强,开拓创新、无私奉献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,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;自觉践行党的宗旨,积极维护群众利益,主动参加服务群众的各项活动,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认同和赞誉。
2、 名额分配
两名
3、 推荐程序
4、 备注
2016—2017学年内请假累计达一个月不参加推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