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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员推荐安排

 

根据区教育工委要求,我校开展区优秀党员推荐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1、 评选条件

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理想信念坚定,模范执行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,履行党员义务,积极承担党内工作,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注重保持党员先进性;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师德高尚,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教育教学等业务能力强,开拓创新、无私奉献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,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;自觉践行党的宗旨,积极维护群众利益,主动参加服务群众的各项活动,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认同和赞誉。

2、 名额分配

两名

3、 推荐程序

  1. 全体党员推荐,管理岗和教师岗各推荐一名,以得票多少为准;
  2. 如某一岗位中出现得票重复以五位支委投票为准,产生一名;
  3. 校内公示;
  4. 完成申报表,上报教育工委。

4、 备注

20162017学年内请假累计达一个月不参加推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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