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小加强机动车驾驶员、交通安全管理
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,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,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《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规范》规定,学校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。要求驾驶员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认真学习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。重点做到“五严禁”:(1)严禁超员、超速、超载;(2)严禁酒后驾车;(3)严禁无证驾驶;(4)严禁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;(5)严禁病车上路。“五不准”:(1)不准开赌气车,要和蔼礼让;(2)不准乱停乱放,要维护良好秩序;(3)不准行车接打电话,要谨慎驾驶;(4)要保持车距,不准追尾;(5)不准肇事逃逸,出事后要积极施救报警。要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,出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安全。车辆不准进入校园,有事需要开车进出校园时要减速慢行,注意避让学生,防止发生事故。通过签定责任书进一步 明确责任,确保师生人身安全,构建安全文明校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