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教育督导>>阅览文章

共小少年法学院第五届学员第四次上课

 

\r\n

\r\n

\r\n

\r\n

共小少年法学院第五届学员第四次上课

\r\n

20141226下午,共小少年法学院第五届学员第四次上课。

\r\n

今天授课教师是雨花公安分局路海云警官,授课内容是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。路警官向同学们介绍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修订的意义,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。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家庭保护、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。

\r\n

孩子在听课体会中写到:上了这节课,我明白了我们未成年人有自己的权益和尊严,同时享有很多权利。保护我们的有家长、学校、老师、社会,我们可以幸福的生活。


打印】【关闭